本计划适用于下列人士:
(a) 外国国民(阿富汗、阿尔巴尼亚、古巴和朝鲜的国民除外) ; (b) 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门特区)居民 ;
(c) 中国籍而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; (d) 无国籍但已在外国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并持有确实可以重新进入该国的文件的人士; (e) 台湾居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