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地来源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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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地来源证(CertificateofOrigin)

  • 产地来源证用于证明进口产品的原产地。
  • 在香港,产品要取得产地来源证,必须证明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:该产品是本港的天然物产;或该产品的制造过程是在香港进行,而在这过程中,用于制造该产品的基本材料的外形、性质、形态或用途出现了永久及实质的改变。(详情请参看工业贸易署出版的《香港产地来源证制度》。)此原则亦适用于中国制造的产品。
  • 产品要取得产地来源证,必须证明是由已向工业贸易署登记的工厂制造。
  • 签发产地来源证的机构有工业贸易署,以及政府核准的来源证签发机构(简称「政府核准签证机构」)。

政府核准签证机构包括:

    • 香港总商会(电话:25299229)
    • 香港印度商会(电话:25233877)
    • 香港工业总会(电话:27323188)
    •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(电话:25456166)
    • 香港中华总商会(电话:25256385)

申请政府签发的产地来源证程序

步 骤

程 序

1.

取 得 政 府 派 发 的 全 套 申 请 表 格 , 包 括 一 份 申 请 表 及 一 式 三 份 产 地 来 源 证 。

2.

缴 付 规 定 的 申 请 费 。 缴 费 方 法 可 以 是 在 申 请 表 正 本 上 贴 上 价 值 相 等 于 申 请 费 的 邮 票 , 或 用 邮 资 盖 印 机 盖 上 相 等 于 申 请 费 的 邮 资 。

3.

递 交 填 妥 的 各 份 表 格 , 取 回 收 据 。 所 有 表 格 应 于 货 物 离 港 日 期 前 足 两 个 工 作 天 递 交 。

4.

凭 收 据 领 取 产 地 来 源 证 ; 若 申 请 不 获 受 理 , 会 获 发 给 拒 发 签 证 通 知 书 。 如 申 请 被 拒 , 不 会 获 工 业 贸 易 署 发 还 申 请 表 及 申 请 费 。 申 请 费 视 签 发 机 构 而 异

  • 「香港产地来源规则」可于香港工业贸易署网上的「产地来源证通告」查阅,网址:http://www.info.gov.hk/tid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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